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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单位招聘就业困难对象可获千元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4:10 重庆晚报

  本报讯 今年起,单位和社会公益性劳动组织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只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协议)并缴纳社保的,将获得每人每年1000元的岗位补贴。

  其补贴程序为:用人单位按年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岗位补贴,并提供《重庆市岗位补贴申请表》、招用就业困难对象花名册、再就业扶持政策规定的有效证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复印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申请人交纳社保费的有
效证明或凭证、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

  经就业管理机构审核、

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岗位补贴金额的50%直接划入用人单位的账户,
劳动合同
(劳动协议)履行到期后拨付余下的50%。

  记者 邓全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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