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公务员薪酬标准将参照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4:39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据四川日报8日消息7日,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为四川省千名领导干部作有关公务员法的专题报告会,报告透露出不少新的信息。

  针对公务员法中关于“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的有关规定,张柏林阐释,为什么要把公务员工资水平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进行比较呢?因为,公务
员是参加社会二次分配,机关工作又具有难以量化评估的特点,具体定位公务员工资水平缺乏客观标准。因此,我们采取这种调查制度。

  我们所说的企业,不仅仅指国有企业,而是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从各种类型的企业中抽样调查,与平均数比较,并且是与企业相当人员比较。“相当”是指大体相当,包括学历层次、参加工作时间、职务层次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