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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广陵区试行“医前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5:19 浙江日报

  据新华社南京4月8日电(记者 朱旭东)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日前开始试行“医前救助”,区内特困居民可凭医院诊断书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扬州市广陵区规定,凡户籍和居住地均在广陵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持有《特困职工证》《社会基本医疗救助证》的困难群众,都可以享受“医前救助”政策,各种重大疾病都有相应的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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