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质疑“敢于开枪”说 警察开枪要慎之又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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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6:1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广州政法委书记在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上要求干警要敢于对“砍手党”开枪,否则“那是民警的悲哀”。此言一出,反响强烈,八成以上的网友表示赞成。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教授王大伟却告诫,警察开枪要“慎之又慎”。 王大伟认为,能否开枪要把握一个原则:对那些穷凶极恶、持枪施暴的要依法给予严厉打击,该开枪时必须开枪,决不手软;但可开可不开、两者界限不清的时候,必须持谨
“应该说,我国对警察使用武器的规定比较详尽,也具有操作性。比如鸣枪示警后方可开枪,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警察命令或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都应当立即停止对他使用武器。” “警察和军人最大的区别,就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开枪。警察开枪必须慎之又慎。”他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