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租车经营权可望无偿取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6: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海南省法制办已将制定出台《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海南省交通部门正在起草制定该办法初稿。据悉,新的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考虑将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转让改为无偿使用。同时不保留过去行政审批的做法,而以企业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拍条件进行确定。经营期限可能定为6年—8年,期间如有车辆报废,企业可投放新车继续营运至经营期满。不允许经营权转让,经营权期满后由政府收回。 据中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