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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澄清取消机场建设费无定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8:19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邓恒 通讯员 云轩) 针对有媒体报道“机场建设费明年可能调整或取消”的说法,民航总局新闻办昨日正式回应:“财政部的通知只能说明续征期限是2006年年底,至于2007年是否征收,将以何种形式征收,目前尚无定论。媒体关于2007年怎么做的说法全部都只是媒体单方面的猜测,目前尚无任何关于机场建设费的新政策出台。”

  业内人士:建设费可能调整不会取消

  财政部日前曾发文称,包括机场建设费在内的18项政府性基金政策已于2005年年底执行到期,除陕西省帮困基金政策从2006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外,其余17项由于情况比较复杂,故将其原有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今年年底。同时,财政部也表示,将继续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对17项政府性基金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国务院,待国务院批准后按新政策执行。目前财政部并未对通知中提及的各项政策作出更为详细的解答。

  有消息说,民航总局关于机场收取建设费问题此前已向机场、航空公司等民航企业征求意见。记者从几家航空公司处证实了此消息。得了解,由于各方分歧很大,最终并没有形成统一意见,此事也暂时搁浅。有人判断:这也许是原本于去年就执行到期的机场建设费延续到今年年底的主要原因。

  国内某机场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此事涉及到很多敏感话题,不便发表意见。但由于机场建设费是国内机场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尤其对西部一些经济效益偏差的机场来说非常重要,“所以国家可能考虑的是如何调整目前的收费方式和标准,而不是取消收费。”

  省机场管理集团 收建设费是国际普遍形式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方面介绍,机场建设费是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政府性基金,50%由中央集中调控使用,50%以专款形式,供民用机场用于围栏、消防、安检设备以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建设。这笔资金主要用于民航机场、安全和空管设施的建设,为改变我国民航基础设施严重落后的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民航基础设施的改善,又保证了飞行安全,旅客是最终受益者。

  征收机场费(税)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筹集民航建设资金的形式。美国、英国、日本、巴西、加拿大等多数国家都向旅客同时征收进港、离港费,征收标准高于我国的机场建设费标准。如:美国国际旅客为12.4美元,折合人民币100元;加拿大为15加元,折合人民币105元;巴西国际旅客为18美元,折合人民币145元,国内旅客为6美元,折合人民币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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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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