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有望无偿取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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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9:0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海口讯近日,海南省法制办已将制定出台《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海南省交通部门正在起草制定该办法初稿。据悉,新的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考虑将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转让改为无偿使用;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管理,对不合格的出租车司机要坚决淘汰,同时要求出租车企业必须跟司机签订聘用合同,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保金等。(崔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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