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律意识淡薄 处罚力度过轻行人乱穿马路何时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9:14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记者顾一琼

  伴随着“嘟——嘟——”的提示声,马路对面的“小绿人”正闪得越来越快,等候的车辆纷纷开始发动引擎……这个时候,究竟是演一把“闪电侠”飞身奔过马路,还是放慢脚步等一等?仅仅几秒钟时间,但你很可能就此犯法。根据卢湾区日前公布的一项公民道德建设现状调查显示:仅有69.9%的青年人认同文明行路,这一比例在各年龄段的被访者中处于
最低。与此同时,还有不少路人仅将乱穿马路视作“过错”,并没意识到已经触犯法律。

  乱穿马路,究竟是该用行为道德准则来规范,还是用法律来强制约束?事实上,不管是新旧《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明文规定,行人乱穿马路将被处以罚款。毋庸置疑,乱穿马路就是违法了。然而,由于处罚轻微、执法不严等因素,导致长期以来人们更倾向于将“乱穿马路”归为道德自律的范畴。也正因此,乱穿马路这一陋习“不痛不痒”地存活至今。

  错照认,马路照穿

  劝止在先,教育告诫为主。这是马路上交警对于乱穿马路者的主要处罚手段。若非执意违抗、胡搅蛮缠,通常都会得到“通融”。可以理解,交警的“通融”是因为“处罚不是目的,关键要引起重视”。但这不痛不痒的口头告诫,往往助长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甚至造成一种“疲态”:错照认,马路照穿。

  更有甚者,喜欢在马路口众目睽睽之下“逞英雄”。一旦中途遭遇车流“堵截”,还会把错归咎他人:“明明看到有人走在横道线上,还开这么快!”

  从众心理作祟

  周边都没车,穿还是不穿?这更能考验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然而,如今在街头时而能见到这样一幕:红灯亮了,周边都没车,等候过马路的人群会先集体站停,四下张望后,人群中出现了一两个乱穿马路的始作俑者,身后马上跟上几个,随后又是一大片,只剩下两三个“坚守阵地”,但眼看越来越多的“后继者”擦身而过奔赴“对岸”,终于也忍不住迈开了脚步……

  从众心理,往往会令一些深知乱穿马路违反法规的守法市民也“身不由己”地弃岸而去,并开始学会了自我宽慰:“反正周围没有车,没影响到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