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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诚实守信为荣”成为上海大学生追求的道德标准国家助学贷款喜见“提前还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9:14 东方网-文汇报

  ■记者陈韶旭实习生徐兰芳报道

  本报讯“以诚实守信为荣”成为上海大学生追求的道德标准。记者从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的上海分行了解到,发放了多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最近几年在还款中出现了一种全新的现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学生比例还以每年5%以上的速度增长。

  据了解,上海去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约3亿元。提前还贷一般出现在个人房贷中,消费者是为了避免支出更多的利息。而从2004年以后,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虽然和房贷一样(5年以内含年利率为5.85%,8年期则为6.12%),但学生的偿还压力并不是很大,因为国家给了一半的贴息,而且本金一般很小,每学年最多总额6000元,同时银行还规定在校期间不用偿还本息以及毕业后两年内可以只偿息或者延期偿息,不用还本。

  是什么原因让刚刚毕业的学子在贷款合同规定的期限之前提前偿还呢?

  农业银行徐汇支行的工作人员讲了这样一个事例:刚刚毕业的小刘找到了工作,每月只有800多元的可支配收入,偿还能力有限,因此她的父亲(原是上海知青)就从新疆千里迢迢到上海,向银行咨询并且办理延期偿付的事宜。可是小刘知道了以后却不高兴,硬是从自己的生活费里挤出钱来提前还贷,她说讲诚信是一个大学生的本分。银行工作人员说,现在像小刘这样提前还贷的人虽然不多,但是每年都在增加。更多的大学生选择按时还款,如果实在没有能力按时还款,也都主动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谁都不愿意在自己的诚信记录上填上一笔不良记录。

  复旦大学的陈殷华老师告诉记者,逾期不还款的学生中至少有一半是由于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比如“忘记了”、“在外出差,不方便到指定银行还款”、“比限定日期晚了2天”、“还款数字记错了”之类。真正主观上恶意欠款的学生很少。

  据了解,目前每个大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就被告知会进入个人诚信记录。同济大学学生处处长耿政松从事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五年。他说,学校教育大学生以按时还贷为荣,以不讲诚信为耻。同济大学每年将国家助学贷款的说明随入学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到学生手里。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设立专门的咨询点,学生填写贷款合同时,由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具体指导,临毕业时,老师会提醒学生遵守还款承诺。银行在放贷的同时也在进行教育工作,比如中国银行曾给申请人写过一封信,提倡“我给你一份信用,你还我一份承诺”,并配合大学做好诚信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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