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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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0:2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莫瑞宁实习生赵喜荣)7日,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西部区域论坛在西安召开。来自8省区的专家和学者参加了会议,会上这些专家对我市的部分中小学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为学生“减负”应有监督处罚机制。 论坛由全国妇联儿童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牵头,来自宁夏、青海、甘肃、湖北、湖南、河南、山西及我省的专家与会。研讨会前全国妇联会同有关专家走访了西安市碑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稿中新增的这一条款———“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休息权,不得随意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代表们提出,要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负担过重问题,“保护法”中还应加入如何具体监督、处罚和制止等方面的内容。研讨会中,代表还从对新形式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思想道德、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进行了热烈讨论。 据了解,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列入立法计划。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已9易其稿,近期正在征求各部门各地方的意见,拟于今年8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