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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租车经营权可望无偿取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2:04 深圳晚报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海南省法制办已将制定出台《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海南省交通部门正在起草制定该办法初稿。据悉,新的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考虑将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转让改为无偿使用。

  据了解,目前,海南省一些市县的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需要通过竞价取得,费用不菲。这在较大程度上加大了出租车企业、车主和司机的经营压力,大大压缩了该行
业的利润空间。

  日前,海南省交通厅、省法制办就制定出台《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专门听取了各有关方面代表的意见。立法人员对立法考虑进行了说明:就出租汽车的经营权问题,将考虑变有偿使用为无偿使用,同时不保留过去行政审批的做法,而以企业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拍条件进行确定。经营期限可能定为6年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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