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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生子引发探视纠纷 产科医生作证真相大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3:24 新闻晚报

  □晚报通讯员严剑漪记者李胜南制图邬思蓓

  明知孩子已被送养,两年后却要求到男方家探视孩子。面对昔日情人的无理取闹,百口莫辩的叶先生只得请来妇产科医生出庭作证,一场探视权“谜案”终于水落石出。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郭小姐要求探视孩子小峰(化名)的诉讼请求。

  郭小姐原是一位外地农村来沪的打工者。五年前,在茶室做“小姐”的郭小姐与已有家室的叶先生相识,并很快发生了两性关系,后双方因故一度中断关系,叶先生为此支付了9000元给郭小姐以作为“处理我俩不正常关系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款”。双方还在一张收据上明确约定“以后不再有纠葛,特留此据”。2003年3月,郭小姐再次从老家来沪,又戏剧性地与叶先生恢复来往并多次发生性行为。同年11月,郭小姐在医院生育一子取名小峰,叶先生为此又支付了5万元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补偿费。然而令叶先生始料不及的是,两年后,郭小姐竟然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庭。

  郭小姐诉称,她产下小峰不到十天,被告叶先生就将孩子从她处强行抱走,从此她再也没有见到过儿子。一年多来,她多次上门苦苦哀求叶先生让她探望孩子,但均遭到其家人阻碍,故请求法院判决她每周探望儿子一次。

  叶先生连连喊冤,他说,孩子出生后不久,郭小姐即表示不想要孩子,当时恰逢一对不孕不育的夫妻想收养一个孩子,于是叶先生询问了郭小姐的意见,郭小姐在与父母商量后,也愿意将孩子送养,所以孩子是郭小姐主动交给他去送养的。现在孩子已不在身边,郭小姐却要求探望孩子,叶先生认为这样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基础,请求法院驳回。

  庭审中,由于郭小姐一口咬定没有送养一事,万般无奈的叶先生只得拿出妇产科医生沈某的证词,根据沈医生的陈述,郭小姐对孩子抱养一事是明知的,而且收养的夫妻还曾经到医院产科病房和郭小姐见了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叶先生提供的证人沈医生证词详细记载了孩子被送养的经过,可以证明原被告共同生育的孩子被他人收养的事实。而原告郭小姐虽然否认收养一事,却未能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没有被收养且一直由被告在抚养。鉴于原告不能确定孩子现在的下落,其主张探望权也缺少基础条件,故法院难以支持郭小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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