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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3:24 新闻晚报

  □记者陆慧通讯员杨烨

  晚报讯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前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市公安局、市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已经着手根据《办法》要求落实开展具体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信安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已经就相关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信息开展全面调查。

  此次调查工作的重点范围和内容为:各级国家事务处理信息系统;各级财政、金融、税务、海关、审计、工商、社会保障、能源、交通运输、国防工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信息系统;各级教育、国家科研等单位的信息系统;各级公共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等基础信息网络中的信息系统;互联网管理中心、重要网站和网络节点的信息系统和其他领域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所属单位的基本情况、信息系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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