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3:24 新闻晚报 |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对待婚生或非婚生子女是一视同仁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是如果孩子已被他人合法收养,则收养方便成为孩子法律上的父母,行使父母的权利,履行父母的义务,生身父母已不再与孩子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此时若提出探望权的要求是毫无法律依据的。 本案中,郭小姐矢口否认送养一事,却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加以佐证,根据法律规定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