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一线执法警务人员任务与权力要匹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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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3:28 法制早报 | |||||||||
专访中国公安大学治安系王太元教授 本报记者 李 亮 记者采访中国公安大学王太元教授:“各类媒体对于各种改革的报道,我以为要尽量客观,不要随便采用‘首次’、‘率先’、‘破冰之举’之类说法。” 王太元教授开门见
“好事是要人干才能出来的,干事的人少而指导、领导的人多,不可能干好。”王太元说。社会公共安全是全体公众安居乐业的前提与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应当是全体公众都衷心拥护、全力支持的大好事。“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当然需要党委政府领导正确,需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指挥,需要全体公众的大力支持。但是,维护公共安全,首先需要直接面对公众、服务公众的公安一线实战单位要有足够的人干事。没有足够的人干各种各样既繁杂、又艰险的具体工作,再多的人在上面领导、指挥,再多的人在旁边检查、监督,都不行。” 据王太元教授介绍,公安部将2006年作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年”,不仅是2003年大讨论、2004年大练兵、2005年大接访三大战略性变革的延续,而且是前三大战略性变革的合成与深化;公安部规定3年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使“三所三队”等公安一线实战单位和警力达到总警力的85%,是一个彻底解决队伍上大下小呈倒三角形状态的体制弊端的整体性变革。 首先要用好、用活现有警力,但持续稳定需要实现社会公共安全人、财、物力的科学投入 “也许是新闻报道的原因,我们看不出深圳市公安局此次改革离公安部提出的警力下沉要求到底有大多距离,因此不好具体讨论。但从我个人的角度看,深圳社会治安所积累的一些问题,当然有警察管理体制的原因,有警察素质、事业心、工作水平等原因,也可以找一些外部的其他原因。但是,二十几年之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严重不同步,不能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根本的原因:深圳的人口增加了多少倍?深圳的社会治安工作量增加了多少倍?但深圳的警察数量、素质及其相应设施、装备、管理、监督,都同步甚至超前发展了吗?” 维护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的前提性、基础性生产活动,没有安全稳定的环境,深圳以前的高速发展与今后的继续健康发展,都是不可想像的。从深圳看,整个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水平应当与初步发达的国家与地区差不多。对此,王太元提出了疑问:“我们为什么不参照国际同类水平,编制同样比例的警力?” 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深圳,各级、各单位领导总体上比较重视公共安全投入。但王太元指出其中的一些问题所在:“已有投入是否科学?一些领导醉心于‘编制一个警察可以编制5个治安员、联防员’之类小算计,而不知道必须由警察出面执法的场合,去多少个没有执法权力和资质的其他人,都解决不了问题。” 按照王教授的说法,用好现有警力可以暂时性稳定深圳治安,但仅仅依靠现有警力而不按实际人口、财富、工作量相应增加警察编制与警务保障,再多拨多少钱、多编制多少其他公共安全辅助力量,也都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至少无法真正地长期解决问题。 警力要下沉不能简单地压,所需的职权、设施、资金、技术等等也必须同步配套下沉 公安部曾有官员指出,实现警力的大幅度下沉,使大多数警察直接在一线执法为民、维护治安秩序,是社会治安长期稳定与相应好转的关键。 对于这个问题,王太元教授一直倡导 “警务资源科学配置”。按照他的说法,只有依法科学地配置本地警务所需要的人、财、物、权,才可能真正下沉警力,也才可能防止警力下沉之后容易出现的反弹。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不太赞成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喜欢用的‘压’字,简单地把警力压到一线实战中去,而没有解决造成警力从基层向机关流失的诸多根源性问题,就无法真正解决基层基础薄弱问题”。 但是,如何才能在“切实下沉”的前提下,长期稳定基层的警力? 王太元提出了三点: 在警力下沉的同时相应下沉财政、物资、知识、技术。就像工厂一样,所有产品都是由生产工人从车间生产出来的,因此需要把工厂的多数人都放到车间里去,但这就要求有相应宽敞的车间,有足够多的机器、工具,有足够的原料、动力。否则,即使把很多警察压到一线去,工作没有场所、经费,生活没有物资、设备,学习没有条件、环境,就把“人手不够”变成了“人浮于事”,反而会削弱公安基层基础。 警力下沉的同时需要相应下沉警务权力和利益。王教授指出,职责权利的层级配置不科学,机关职务高、权利大而基层责任重、权利小,是警力不断向机关流失的重要原因。“警力下沉的好处是:机关人员不多了,一线警察的警务自主权自然也就增大了,而警务运作权从机关回归基层甚至一线警察手里,又能有效地防止警力向机关回流、反弹。” 警力下沉的同时需要相应下沉执法者工资、补贴等实际收入。“前些年一些人大讲‘高薪养廉’,近几年很多地方提‘从优待警’,我看,中国警察、尤其是一线警察,其实不需要什么优待,更不要对全体公众宣扬什么‘从犹待警’,只要实现公平、实现与普通公民一样的工作待遇,什么都就行了。比如,工资不需要比其他行业多,但日常工作的加班什么的,应当按劳取酬吧,即使在比较富裕的广东,一个警察加夜班 12 小时补贴10块钱还到不了位,谁能找到如此廉价的执法者?就这样,上级还因为经费不足限制加班数,这就让基层警察更尴尬了:加班额满之后,遇到违法犯罪,警察还要不要加班?” 依法尽快实现警务运作权的向一线实战人员的回归,是解决相关问题最多快好省的办法 深圳的这次改革,除了“打破现有的四队一室,整合社区警务警力”之外,最让王教授看重的是“今后深圳市公安局、各分局的其他勤务工作原则上不再动用派出所的警力,以确保基层所队常规勤务工作不受冲击”。 不论按照中国还是西方的警察科学,警力总是需要层次分布、使用的,而世界各国警察的层级分布,大体上都不外乎“社区警察”管好所在社区,巡逻警察及时处理紧急求助,刑侦警察全力以赴办好刑事案件这3个层级。 “如果上级警务工作不断调用基层警力,我们一直努力、今年更是作为战略大动作部署实施的‘夯实基层基础’,就只能收一时之效果,就只能是权宜之计,而不可能如公安部所希望的那样,为中国公共安全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用邓小平的话说:这个制度的根本病因是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只要制定相关规则,然后交给基层,群众用民主的方式去办,都能办好,非要交到上级甚至直接交到中央,谁也没有那么大的能耐把这些事办好。王太元说:“中国警务改革要成功,就必须解决干事的没有相应的权力、有巨大权力的人实际上并不直接干事的问题,让直接在基层、在一线执法为民的警务人员,拥有实施该具体警务的权力与条件,而不能继续延续‘干的人少、教的人多’;‘任务重、权利弱’的旧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