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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务改革借鉴香港经验推行四警合一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3:38 法制早报

  本报记者 申欣旺

  不再区分治安警、社区警、巡警和刑警等警种,变“坐班制”为“巡逻制”,将逾半警力放在路面。深圳警方在全国率先改革基层警务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在全市115个派出所全面推行勤务新模式实施。

  四警合一模式

  “警方接警后最慢3-5分钟要到目的地”,这是深圳市公安局指挥部副指挥长张喜才在去年11月28日举行的“如何破解深圳治安之困” 第十期深圳论坛上所作出的答复。在此次论坛上,张副指挥长坦言:从统计数据看,深圳“两抢”案件、盗窃案件都在下降,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深圳的社会治安面临的压力仍比较大,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应该讲面临的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这是不容否认的。他也明确表示,目前深圳正想在全国提出一个出警最快指标。

  深圳的治安情况一直比较严峻。有专家认为,特殊的人口问题比如外来务工人员多,特殊的地理位置、特殊的城市发展历程是导致深圳的治安状况比较严峻的原因。以人口问题为例,深圳有四个最:人口严重倒挂,全国之最;人口密度全国最大,每平方公里将近6000人;人口增长全国最快,从2000年到2004年增长了67%;劳动人口平均文化水平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最低,初中以下占45%。这种人口分布和组成以及其高流动性,成为治安的隐患,市民的安全感受到影响。

  4个月后的四警合一模式改革可以看作是张喜才在论坛上所讲的“最快出警指标”的一个探索。

  85%警力在基层

  实际上,在去年7月召开的广东省第五次全省派出所建设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就要求下最大的决心推动警力下沉。他说,争取城区派出所警力要达到区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60%以上,县和县级市的派出所警力要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50%以上。再加上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等基层所队的警力,实现基层所队实有警力占所在公安机关或部门、警种总警力的85%以上将不成问题。

  据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介绍说,推行此项改革是为了适应动态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凸显其“以基础防控为主业、以着装巡逻为主要勤务模式”的基本特征,进一步激发警队活力、动力和战斗力,确保提升见警率和群众满意率,提升管理水平和勤务效能,提升打防能力和执法质量。

  而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则包括在组织架构上,打破派出所现有的四队一室(刑警队、治安队、社区防范队、巡警队、综合室)设置,整合目前的治安警、社区警、巡警和刑警等警种,全部实行战斗序列队建制。把现有的社区防范队、治安队和巡警队统一编成若干个社区巡逻队,将原来由各警种负责的业务工作,一揽子放到各社区巡逻队。将原来的综合室改为行动支援队,担负内勤、值班、户籍和民调等内部运作管理职能,为一线勤务提供保障。将刑警队调整为侦查办案队,负责办理一般刑事案件和所有需要调查的复杂治安案件。

  实际上,据了解,这种改革早在今年年初就已经开始。深圳警方从1月1日起已先行在12个派出所开展勤务改革试点工作,各试点派出所刑事案件立案数比改革前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破案数、刑拘数、查处治安案件数、打击处理数等指标大幅上升;社区巡逻的警力都达到50%以上,大大提升了见警率,调查显示,群众的安全感普遍上升。

  改革借鉴香港警方经验

  避免四警种交叉重叠

  2月8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则直接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了这个改革思路。在通报2006年工作重点———“基层基础建设年”情况暨春节期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时,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此间指出:“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目标的重点之一就是警力要下沉,新增加的公安编制要充实到基层一线单位,基层所队实有警力要占到所在公安机关或部门、警种总警力的85%以上。

  与公安部的部署对应的则是,基层警力的长期不足,以至于一个人的派出所大量存在(本报2005年3月2日报道《一个人的派出所》,据这个报道,在1999到2005年之间,海南白沙黎族苗族自治县南开乡南开派出所,从所长到干警,全部人员只有1名。而这样的情况,在各地都还存在。而实际上,基层公安部门担负着大部分的治安功能,基层警方长期不足的后果是,无法满足社会综合治安形势的需要。

  根据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的数字显示,目前全国1到2人的派出所有3723个,3到5个人的有16533个,占派出所总数的一半。与此同时,却有相当一部分警力被闲置在机关和办公室当中,政府机构臃肿的弊病一定程度上也在公安机关存在。

  另一个问题则是,原有的警务模式存在问题。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说,深圳公安部门和内地许多地方一样,内部分为社区队、治安队、刑警队和巡警队,四警种只能交叉重叠,容易出现工作职责不清甚至互相推诿的现象,影响了警务工作的效能和效率。

  深圳市公安局负责人在3月23日表示,这次改革借鉴了香港警方的管理经验。深圳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张彦民说,香港警方长期以来接受西方的管理模式,同时又受到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是东西方文明的结合点,也是深圳警方学习的参照之一。

  香港警队是以警署为单位,7成左右的警察是巡逻人员,经常深入社区和建筑物进行巡逻。

  此次改革,在勤务安排上,社区巡逻队以巡区为责任范围,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在巡逻中开展社区警务、治安管理等各项常规警务工作,每天24小时快速反应,内部不再区分治安、社区等警种。巡逻以徒步为主,在非重点时段和路段辅以汽车、

摩托车。此外,原有的派出所和社区治安室内仍将24小时有专门警员值班,办理户籍等需要坐班执行的工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弹性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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