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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采取措施确保南水北调工程成为“清水走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6:46 云南日报

  新华社南京4月9日电(记者石永红)江苏省从提高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入手,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以确保南水北调工程成为“清水走廊”。

  今明两年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的关键期,江苏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源头地区,将建设103个重点治污工程,总投资将达59亿元。针对治污投资款“缺口”25亿元的情况,江苏省政府采用新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筹集治污基金。

  江苏日前确定,全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主要依靠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来筹集,每立方米水资源费提高0.07元,即全省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每立方米0.13元调高到0.2元,新增的水资源费由省级按定额集中,专项筹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的资金,优先用于南水北调治污工程建设。

  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在全省范围内征收,征收期限8年。全省各地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要缴纳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对农村中的农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则暂不征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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