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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院推行首问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0:0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据《长沙晚报》报道,4月3日,长沙市两级法院正式开始推行《首问责任制规定十条》和《法官形象作风规范二十条》。

  《首问责任制规定十条》确立了首问责任人即第一被接触、被问询者。全体法官要认真、负责地接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认真负责地处理、转交、答复人民群众来信、来电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领导的批示、建议,做到来访有接谈、来信有着落、申诉有回复

  在规范形象作风方面,《法官形象作风规范二十条》从审判执行工作、接待当事人、值班和导诉、言行举止、法官形象作风监督等20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谨言慎行,严格遵守庭审制度,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张山)

  立案大厅里的一杯清茶,信访接待时的一声问候……法律不仅仅意味着严肃和中立,也应该渗透出人性与关怀。将司法为民、执法便民的方针切实贯彻到司法实践中,应该成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懈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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