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高贷款额度、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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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1:2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玲)近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批准提高了昌黎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该县“工薪族”将从中得到实惠———最多可以贷款20万元,最长可以在20年内归还,购房经济负担将大大减轻。 据介绍,由于昌黎县域经济近年来发展良好,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对住房的需求也逐渐增加。然而水涨船高的房价却仍然让大多数工薪族“望尘莫及”,如何早日改善住
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秦市四县中率先将昌黎县原来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暂定最长为10年”调整为“贷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暂定最长为20年”。昌黎县政府随即印发了《〈昌黎县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补充修改意见的通知》,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据了解,这项新举措不仅能够为昌黎县广大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提供有效的购房资金保障,还将激活沉淀资金,对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和增值收益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