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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刑事判决书附带被告人照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1:45 重庆晚报

  据新华社电8日,一名法警在展示一份附有被告人照片的刑事判决书。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拘禁案进行一审判决,该院在下达刑事判决书时,首次在两个身份不明的被告人名字前附上被告人的彩色照片。

  据介绍,在无法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在判决书上附加其照片可以体现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不管是其上诉还是服判后入狱改造自新,无论其自报的身份是否准确,
只要见到判决书上的照片,都可以使其犯罪事实和其本人“对号入座”;二是对查明被告人有无漏罪和其他违法行为有利;三是如果其将来再次违法犯罪,可以方便有关机关或部门查档。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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