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住廉租房将有“框架”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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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1:51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李杨 王茗 丁炜娜 为您摄影报道 日前,建设部对全国的廉租房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虽然兰州市没有被通报,但作为省会城市,兰州市仅在2002年华夏园小区修建了廉租房。据了解,目前兰州市低保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约有1600多户。然而从2002年至今,兰州市的廉租房建设就一直悄无声息。据了解,为了解决这一
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在2005年初步制定了《兰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此项规定就廉租住房的方式、资金来源、对象等问题做出一系列的规定。据了解,目前兰州市相关部门正在对该规定做进一步的修改。 根据《规定》,申请兰州市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8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家庭成员为非农业常住户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