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处试点阶段尚未全面推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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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2:1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季谭发自北京 新农村建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增加支农的投入,同时加快乡镇机构改革进程。 这是日前在“中国新农村建设:乡村治理与乡镇政府改革国际论坛”上,一些核心
“我个人体会,要彻底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必须通过改革,将乡镇政府原有的向农民伸手的冲动、因素、渠道,堵死、斩断。”吴知论说,“税改以后,乡镇政府的工作环境不一样了,主要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发生了变化。” 吴知论还表示,乡镇运作相当大一部分是在应付上级的考核评比。“有些考核是必要的,能不能想办法取消一些不必要的考核。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县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承担的事,就不要转嫁给乡镇了。” 对于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吴知论表示:“首先是收税、收费不许再干。包括不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不举债搞建设,不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再有老百姓自己能干好的事情,就别再包办代替了。不能侵犯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