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廉租房期待破冰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3:04 山西晚报

  让困难群体也能实现自己的安居梦,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拿什么来保障他们的住房,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困难群体居住条件令人心痛!

  微弱的阳光从墙上惟一的小窗射入,原本狭小的空间被两张平行摆放的床挤得满满
当当,一些简单而又破旧的家具被填放在了剩余的空隙,真正能容身的也只剩下不足2平方米。这是北京宣武区广内街道老墙根社区内一户贫困三口之家居住了二十几年的地方。

  这户人家的居住条件只是城市困难群体住房中的一个缩影。城市困难群体的住房可以用这三句话来概括:人均居住面积普遍较小,生活设施不配套,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

  而随着城镇化的急速发展,农民工作为新的困难群体,他们的居住条件同样令人堪忧。

  有这样一组来自重庆的调查数据,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所租房屋中有46%存在不同程度的阴暗潮湿现象和安全隐患。其中,17%没有自来水,61%不带卫生间,57%没有厨房。

  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05年城镇低保人数稳定在2200万左右。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然而,就住房而言,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只有32.9万户。

  廉租房能否圆了安居梦?

  在今年两会上,不少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加大廉租房制度建设力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说:“在地价和租金较贵的城市,实行廉租房可以使政府处于主动地位,不仅能够有效平衡和解决城市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而且能够大大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符合效益法则。”

  其实,从1998年提出建立廉租房制度到2003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已有数年光景。截至2005年年底,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221个城市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地级以上城市的75.9%。

  但不可否认的是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7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表示,建设部点名通报70个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反映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就是希望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里,大大提升廉租房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地位。

  让居者有其屋,还有多少困难要克服?

  从廉租房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让每一个困难家庭有房住,还有很多困难亟待克服。

  【困难一】资金没保障。据陈淮介绍,我们原来的财政体系中,关于社会保障一块重在保吃穿、保就业、保养老,原来没有把住房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的科目中。

  而建设部通报的70个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的,绝大多数都是贫困地区。

  【困难二】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有专家指出,不少城市经济欠发达,财力有限可以理解,但这不应该影响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政策的态度和责任意识。

  在建设部公布的70个城市中,某些地处相对发达区域的城市也名列其中,这恐怕就不是“财力有限”所能解释的了。对于最困难群体、最迫切需要救助的群体,应当首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这一点我们做得不够。

  【困难三】配套政策不完善。财政、税收、土地和金融政策,既是现行对困难群体实施保障政策的条件,也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些配套政策对解决困难群体住房的支持力度有限。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住房消费领域实行的税费优惠政策,都是针对全社会居民的,尚未建立面向开发建设和面向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需要研究出台支持低收入家庭购房或租赁住房的税收政策。

  掀起廉租房的盖头来

  建设部日前通报了全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与实施的情况,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民对这一制度发出种种疑问,9日建设部回应廉租房五大焦点问题

  【焦点1】什么叫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难,另外,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目前,廉租住房制度通过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三种方式提高保障对象的住房支付能力,改善最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焦点2】如何租借廉租房?

  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通过调查、审核后,在15日内完成。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经登记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对于申请租金核减的家庭,由产权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租金减免;对于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

  【焦点3】廉租房制度如何不成花架子?

  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一是强化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职能,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规定,确保必要的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到位,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二是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和退出制度,保障政府资源切实落实到最低收入家庭。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满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

  【焦点4】廉租房房源来自哪?

  对于出租人来讲,向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出租房屋,其租金标准按市场租金收取;对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来讲,也要按市场租金交纳。只不过其交纳的租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个人承担的租金,另一部分是政府补贴的部分,即市场租金与保障对象个人承担部分的差额。

  【焦点5】廉租房是在走福利分房的老路吗?

  廉租住房制度与福利分房是有本质区别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实施的是福利化分配方式,住房是全民的福利品;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对于有支付能力的居民,要通过市场解决住房,对于低收入家庭,政府通过住房保障,解决其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目前,对于少数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通过实物配租方式,改善其居住条件。这种分配方式与福利分房是截然不同的。主要是针对住房困难的且无力改变经济状况的特困家庭的社会救济方式,并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申请、审核及退出机制。

  新闻分析

  好初衷为何得不到好体现

  经济适用房制度本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主要途径之一,但近来,“取消经济适用房”“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等声音不断,这不禁让人反思,经济适用房,好初衷为何得不到好的体现?

  1994年开始建立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作用主要体现在:解决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平抑商品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缓解城市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矛盾;促进城郊接合部等特殊区域的发展等。

  然而,十几年过去了,问题逐渐被暴露:供应总量明显不足;建设标准缺乏有效控制,偏离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真实需求。在实际操作中,对购买对象审核不严格。

  剖析深层次原因,从政府层面看,部分城市管理者消极对待经济适用房。另外,经济适用房因考虑价格,大都建在城郊接合部,加大了生活成本。

  高房价时代的“破冰之旅”

  一些专家指出,应该将“廉租房”建设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同时政府也要调整包揽到底的解困思路,改变僧多粥少的状况。这样才能快速、低成本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高房价时代的“破冰之旅”。

  ◆参考“岳阳模式”

  湖南岳阳市成功破解了廉租房推行过程中的房源少经费紧、贫民窟趋势明显、住户不肯腾退等三大难题,充分发挥了廉租房的住房保障作用,形成了远近闻名的“岳阳模式”。

  岳阳市房地局为了筹集资金,多管齐下,争取将廉租房建设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且利用多种渠道建设廉租房。切实保证廉租住房真正用于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

  ◆建立考核机制

  各级政府应尽快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存在的政令不畅的现实困境。我们目前缺少的正是配套的激励和惩罚机制。

  ◆解决“僧多粥少”

  广州市民谭兴兰和女儿多年来一直住在6平方米大的房子里。在2001年的时候谭兴兰通过抽签拿到了号,排队等了3年却拿不到房。大城市目前用来配租的廉租房子实在是太少了,而申请的人又太多,“僧多粥少”的矛盾在短期内难以得到解决。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