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沈阳重大工程事故负责人将被“约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4:23 山西晚报

  本报讯近日,沈阳市建委下发通知,今后,沈阳的建筑工程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关负责人将被上级主管部门请去“约谈”。

  约谈制度分省、市、县(区)三级。约谈的前提是建设领域已经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被查出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间限定在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整改期满后5天内。

  如果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出面约谈,约谈的对象不仅包括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等,还包括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约谈的内容主要是听取有关的应急救援和整改措施,分析事故或隐患的原因,确定整改方案,约谈内容将做书面记录。

  约谈以后,被约谈对象必须进行全面整改,并在10天以内上报整改报告。

  《沈阳晚报》供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