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发文要求重大复杂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应出庭应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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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5:55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宋姝辉 通讯员张志华)省委政法委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重视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一些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县级以下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行政首长应积极出庭应诉。 据了解,山东的行政审判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先进行列。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大力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审理的行政案件,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特别是要积极主动地履行答辩和举证义务;对一些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县级以下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行政首长应积极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以及案件审理、判决中所反映出的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与不足,要认真研究,汲取教训,及时加以改进;要自觉、全面地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主动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坚决杜绝藐视法庭、干扰妨碍诉讼活动、打击报复原告和行政审判法官等违法现象,维护党和国家以及人民政府的威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