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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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5:55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赵英明)市城管执法局今天宣布,该局在本月初开展的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违法业户一律暂扣作业工具和物品,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侵占城市道路的建(构)物或者设施,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占道经营侵害了纳税人合法权益,是拿广大市民的公共财产谋取个人私利。这种活动侵占人行道甚至慢车道,剥夺市民人车分流的安全通行权利,迫使行人与车辆混行,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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