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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启动区县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6:34 扬子晚报
南京启动区县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图)

南京首次拍卖公车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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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南京市区县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今日起正式启动。在4月7日召开的南京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会议上,市车改办向各区县传达了关于推进南京市区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新一轮大规模车改拉开帷幕。

  区县车改以货币化改革为主导

  市廉政办主任单捍政告诉记者,为了推进南京各区(县)机关车改,他们从去年底就开始进行了大量调研。此次区县机关车改试点,各区可因地制宜,条件成熟的区县和单位可直接实行货币化改革,条件不成熟的也可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其它形式的改革方案。单主任说,此前南京市进行的涉农街道公车改革中,高淳县的涉农街道就根据自身特点采取了“反租倒包”的形式,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不过,货币化改革仍是南京公车改革的主要形式,从南京各乡镇涉农街道公车改革的成果来看,以往他们一年实际支出的车辆总费用约6000万元,车改后的2004年总费用仅为4242万元,降低了32%。尽管这种给公务交通费代替使用公车的方式从表面上看起来很“花钱”,但这种改革算得清楚,也容易公平分配,今后领取了公务交通费的人员将不得再报销市内任何交通费用。

  交通费区县低于镇街,城区低于郊县

  单主任介绍,目前南京市车改办以保证工作需要、控制财政支出为前提,适当参照镇及涉农街道交通费测算办法,制定了公务交通费的测算公式:公务交通费=车辆消耗基数×公务活动占用量×(1+辖区面积系数+购车因素系数)。单主任说,这一公式考虑到了区县机关工作特点及公共交通状况总体好于镇街的情况,使区县机关领导干部交通费低于镇街水平,城区低于郊县水平。涉农街道车改时考虑有的干部购车有困难,因此出台了可提前预支三年交通费的政策,区县机关车改中这个政策也被取消了,过路过桥费因素也被取消。

  公式中的车辆消耗基数由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年检费、停车费、车辆折旧费等六项费用综合构成,目前确定为2068元/月,是根据燃油费为4.2元/升×10升/100公里×750公里=315元/月,保险费为280元/月,养路费为120元/月,维修及年检费是360元/月,停车费为160元/月,车辆折旧费为15万元÷15年÷12月=833元/月综合计算得出的;部门正副职干部的公务活动量占用比例确定,部门正职领导干部(正处级)为0.8,部门副职领导干部(副处级)为0.65;公式中的辖区面积系数是用来区分城区与郊县的,以区县面积100平方公里为0基数,100平方公里以内的可适当下调补贴标准,超过的区县可适当增加补贴系数,但最高不得超过0.1,根据这一规定六个主城区面积均小于100平方公里,这六个区的辖区面积系数可能下浮,而江宁、栖霞、浦口、六合、高淳、溧水几个面积较大的区县在这个系数上将有所上浮。购车因素系数的基数为0,未购车的系数为-0.3。

  为了解决一些区县车改后遇到突发事件的用车费用问题,这次规定全区整体车改可设公务交通公共基金,主要用于各部门重大公务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支出,弥补部门之间因公务活动量不同而形成的费用差异。为了防止基金使用中出现偏差,车改领导小组还规定,基金的使用不得在部门之间平均分配,对工作量较大,确需提高标准的,由区县自行研究确定不超过30%的部门,适当提高工作量系数,但最高不得超过0.1,这笔多出的费用由公共基金支付。各区县货币化补贴支出总额包括公共基金要比原有车辆直接发生费用以及用于市内公务交通费用的总和有一定程度下降。

  根据上述公式及规定,记者为区县级机关车改后公务交通费水平进行了初步计算,主城区正处级干部交通费每月在1655元左右,最低有1100元,最多可达到1800元,副处级干部则在1345元左右,最低的有900元,最高的可达到1550元,郊县正处级干部每月交通费则在1300元到2050元之间。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及科以下干部职工公务交通费的档次和标准依次变化,将由各试点单位自行确定,普通科员的交通费标准估计将在100-200元/月左右。

  整体车改后每区最多保留10辆车

  对于公务用车保留的规定,车改领导小组的意见是,整体实施车改的区县,可适当保留公务用车,建立统一的机关服务车队。保留的车辆数一般控制在10辆以内,主要用于有关各部门的重大公务活动、处置紧急和突发情况以及其它必需的公务活动。对多余的驾驶员将采取就地或分流转岗、提前退养、自谋职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办法,具体政策将由各区人事、劳动部门研究制定。

  市级机关车改试点年内启动

  单主任还告诉记者,区县级机关车改全面启动后,南京市市级机关车改也将很快起步。今年年内,市车改领导小组将选择几个条件成熟的市级机关进行公车改革试点,为全市车改做准备。

  记者了解到,各区县公检法及垂直部门也将纳入市级机关车改中进行。根据市车改领导小组意见,此次区县级机关可整体进行车改,也可选择3-5个机关部门或直属单位进行试点。参加车改的对象是由人事部门正式下达编制的在职、在岗人员。各区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局)和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及区县机关中的市管领导干部暂不参加此次车改试点。(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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