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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往来港澳手续简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6:5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9日宣布,自2006年4月10日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开始实施,内地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10项便民利民措施同步出台。规范增加1年1次、1年两次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和其他签注,方便申请人在1年内自由选择出行时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条件中增加因奔丧等特殊事由申请赴港澳,以及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可申请赴香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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