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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浚墓保护区竖起两栋违章建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7:4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丘浚墓保护区竖起两栋违章建筑

  本报讯 (实习记者袁锦明)没有《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也没有报建的合法文件,王登仍(别名王登高)、王清伟等5人便在丘浚墓保护区建起了一栋五层楼房(见图,袁锦明摄),另外还有一栋三层楼在建。4月7日,海口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支队秀英执法大队下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建筑业主必须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执法部门 两栋违章建筑建在丘浚墓保护区内

  记者在丘浚墓看到,那栋已建好的5层楼房,外墙采用粉红色瓷砖砌成。该楼二至五层建成居住套房,每层有7套房,目前有约70%房间的阳台都晾着衣服,经了解,这些都是出租房。在这栋楼的旁边,有一栋在建的三层楼,工人正在楼下准备材料,抓紧施工。另外,在这两栋建筑后面约10米的地方,还有一栋建好的五层楼,目前主要用于商业出租。

  秀英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 王登仍、王清伟等5人未经合法批准,在海口市水头村丘浚墓南侧保护区内,擅自占用一块土地,面积达377.66平方米。他们在占用所得土地上建有一栋五层楼和一栋在建三层楼,经过实地测量,违章建筑面积为1802.15平方米,而这栋五层楼离丘浚墓的最近距离仅为39.41米。

  该负责人介绍,2005年11月、12月曾向业主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希望他们停止施工,但他们并没有理会。

  海口市规划局于2005年12月19日印发《关于王登仍等五人违法私宅用地与丘浚墓保护规划用地范围关系的规划意见的函》。该函中指出,根据《丘浚墓保护与展示修建性详细规划》,绝对保护区内所有建筑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现有影响文物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而绝对保护区范围外以南300米、以东300米的范围为建设控制地带,要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色彩等要素,避免对墓区造成干扰。

  两栋违建在保护区内,也属于水头村范围,应根据水头村的村庄建设规划和文物保护区控制地带建设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并按程序办理报建手续。

  建楼业主 这是在自己祖坟地建好的楼

  记者随后联系到户主之一王清伟。据他介绍,目前建好这栋五层楼和在建的三层楼是在自家的地上修建,是他们五兄弟合资兴建的。这是祖宗留下的地,过去这里是自家的坟墓。几年前,村里要创建文明生态村,他家自己出钱将坟墓移走,并平整土地。王清伟说,他们曾于2001年向海口市国土海洋资源局申请报建,写的《申请建房报告书》得到该部门和村里、海秀镇盖章同意,但没有相关规划部门可以报批,只能先把楼建好。随后,王清伟还向记者出示了2001年的《申请建房报告书》。

  对此,海口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支队秀英执法大队的负责人解释,该《申请建房报告书》是用于建现在用来商业出租的那栋五层楼,而它前面已建好的一栋五层楼和一栋在建三层楼并没有相关合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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