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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伤闯红灯司机被判10万事主连呼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8:3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4月9日讯“他不闯红灯能被撞伤吗?”7日,把一辆闯红灯的三轮车司机撞成了植物人的张某,因抗拒执行被法院决定拘留后仍然认为自己冤枉。

  事故发生在2004年12月24日晚,地点是章丘市中心地带的一个十字路口,此处禁行三轮摩托车,而李某和张某都开着三轮车,从不同的方向要过红绿灯。当时,李某从一条南北路上过来闯了红灯后,与从东西街上开车过来的张某撞在了一起。事故中李某脑部受了重
伤,成了植物人。

  交警部门表示,李某虽然闯了红灯,但张某在禁行道上开三轮车,两人都违反了交通法规,对事故发生均应承担责任。不过,李某在十字路口闯红灯,才造成了这次严重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张某应负次要责任。后李某的亲属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承担所有医疗费,并赔偿后续治疗费用。法院认定张某应承担部分赔偿,判决赔李某10万余元。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张某认为自己很冤枉,对法院下达的多次传票置之不理,拒不到庭。

  法院决定将张某拘留,但即使被拘留时,张某仍然认为自己冤枉:“我在禁行道上走,交警判我违章交罚款就行了。他要不闯红灯,我怎么会撞到他呢?他应对自己的伤负全责。”


记者 董震 实习生 马之娜 通讯员 朱立新 丁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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