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提前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全市“小升初”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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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01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离6月的初中招生还有一段时间,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昨天提前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全市“小升初”秩序。 根据昨天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中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市初中招生工作统一安排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不能影响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所有初中在小学毕业考试前不能进行招生登记,不能承诺和确认录取学生,也不能收取有关费用。
所有初中今年仍实行免试入学,公办初中免试对口就近入学。除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艺术和体育特色班的初中可进行艺术和体育测试外,初中招生不能采用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进行新生录取,包括不能举行与入学挂钩的各种竞赛与选拔测试。 民办初中按办学条件制订今年的招生计划,并在招生前报批准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公开发布的招生广告也必须经批准办学的机关备案。 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室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落实责任制,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的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对违规招生行为要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给予严肃查处,并视情况削减其招生计划。(小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