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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非法化工厂火灾未造成环境污染 虚惊一场 江水无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04 黑龙江日报

  陈海燕 记者 卢军 邵晶岩

  本报9日讯9日上午,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就松浦镇东明村一非法化工厂(新光化工厂)发生火灾事故及是否造成污染情况进行了通报:该事故造成3人轻伤,无人员死亡;该事故没有对松花江和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据介绍,位于松北区松浦镇东明村的新光化工厂,是一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的私人化工小作坊,曾被该区有关部门查处并取缔。4月6日发生火灾时,刚刚开始生产不到3天,属于擅自投入生产。

  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共有8个罐,原料的主要成分为苯类和烯烃块类有机物。火灾造成4个原料罐起火,并有1个发生爆炸。经初步分析,是由于工人用水泵从5号罐往3号罐倒液体时违章操作导致火灾。在灭火中,消防水全部进入该企业的应急储存池,爆炸罐内物质一部分挥发到大气中,另一部分残留在罐体内,未扩散出厂区。事发现场距松花江约有3公里,周围没有地下排水管网,附近1公里内也没有居民,距离最近村的井水只供畜禽饮用,居民吃自来水。

  据悉,目前松北区正对区内化工等高危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区内的小化工厂、小炼油厂、小农药厂以及农药和化工经销商店进行排查。发现无许可证生产和经营的,责令关闭。对事发现场周围的空气、附近村屯水井进行连续监测,及时为后续污染处理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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