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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是全国两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05 海峡网-厦门日报

  新闻人物面对面

  ——访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李炳坤

  

厦门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是全国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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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炳坤,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长期从事农村经济研究工作,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参与起草了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文件,并参与了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

  李炳坤被媒体喻为国家农村政策重要“智囊”之一,昨日,在由省人事厅、市经发局等联合主办,厦门经理学院承办的“探索新思路、建设新农村”培训班上,李炳坤作了“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演讲。演讲结束后,李炳坤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压力:

  

  农村建设资金不能全部满足

  记者:20多年来,您一直从事农村经济研究工作,您有在农村生活的经历吗?

  李炳坤:上个世纪60年代知青下乡,我在农村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个时候,农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现在,农民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始往全面小康的方向发展。

  记者: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关系中国农民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名政策制定的参与者,您感觉最大的压力是什么?

  李炳坤:朱镕基曾说过,中国人多,难处理。对农村的发展来说,更是这样。中国农民多,农村发展环境差,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去年人均GDP为1700美元,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财政收入虽然大幅增加,不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较低,能够用于农村建设的资金虽有增加,但仍然有限,不能充分满足农村建设的需求,这是一个较大的压力。

  发展:

  

  将努力把城乡收入比缩小到2:1

  记者:去年,厦门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为6230元,这个水平在全国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李炳坤:去年全国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为3000多元,厦门差不多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相当于发达地区的水平。就全国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城乡差距越小,目前,全国城乡收入的平均比为3.22∶1,发达地区一般在2∶1与3∶1之间,如江苏、浙江都如此。

  记者:在刚才的演讲中,您说要警惕城乡差距过度的问题,过度的标准是什么?

  李炳坤:对城乡差距过度的衡量认定,在我国政府,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城乡收入比在2∶1以内最合适,1.5∶1则是更好,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甚至达到1∶1。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国将努力把城乡收入比缩小到2∶1。

  记者:难度大吗?据我所知,现在一些城市的城乡差距还在拉大。

  李炳坤:现在看起来难度很大,需要经过多年的努力。实现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任务。我们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快发展农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支持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

  目标:

  

  征地补偿标准按市场化运作

  记者:现在,很多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征地难成为政府部门很头疼的问题,您能提供一些建议吗?

  李炳坤:过去,我们给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太低,现在要提高。当前,征地制度改革还没有全面展开,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但是我想,如果对失地农民进行妥善安置,如住房、就业等问题解决好,实行和城市一样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征地就不难了。征地补偿标准按市场化运作,是下一步的改革目标。

  本报记者 刘艳(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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