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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外文拼写地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27 河北日报

  我省推出五项措施抓好地名规范化管理

  本报讯(实习生刘航记者张淑会)笔者从4月7日召开的我省地名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严禁使用外文拼写地名,并将加大对地名导向标志、单位名称、商业、建筑物、车站和公共场所使用外文拼写地名问题的监督和查处。

  今年,我省将采取五项措施抓好地名规范化管理:一是完善地名管理法规建设,将制定出台《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和《建筑物居民名称管理技术规范》。二是抓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各市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命名更名细则、程序和审批权限承办,建立专家论证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审批程序,克服命名更名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抓好地名的用字、读音和书写,特别是罗马字母的拼写。四是加强对地名图书和地名密集出版物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审核制度,加大查处力度。五是加大对地名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地名法规,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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