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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启动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大普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27 河北日报

  普查登记范围包括:在市区居住的常住、浮住人员,登记来市区暂住3日以上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市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租赁房屋情况

  本报讯(记者荣肖磊)从4月7日起,石家庄市将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租赁房屋普查登记工作,以全面、彻底澄清全市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底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目前,石家庄市约有常住外来流动人口22万人。由于管理观念陈旧、过去的管理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部门间不够协调等原因,政府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不够完善。此次普查登记的范围包括:在市区居住的常住、浮住人员,登记来市区暂住3日以上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市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租赁房屋的情况。

  据了解,该市将建立专职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协管员队伍,和社区民警、治安积极分子及楼、院长等一起组成入户普查登记队伍,佩戴统一标志逐户登记。同时,市房管、劳动、工商、地税等部门也将从各自职能范围内对此次普查进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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