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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批享受廉租房政策低收入家庭获得租房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9:58 首都之窗

  4月9日上午,崇文区体育馆路街道的居民李宝山拿到了一份廉租住房配租告知书,和他同时得到喜讯的还有该地区的12户居民,他们成为廉租房“扩面”政策发布后本市首批享受廉租房政策的低收入家庭,每月可得到300元至653元不等的租房补助。

  2005年年底,《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出台,将享受廉租房政策的人群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人群。具有本市城近郊八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
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580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7.5平方米(含)的低收入家庭,都可以申请廉租。

  据崇文区廉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崇文区共有40多户低收入家庭提交了申请,23户通过审批获得了租房补助。(杨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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