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在七大行业安装自动监控系统 拒不执行的企业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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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0:11 中国环境报 | |||||||||
曹小佳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环保局获悉,今年四川将全面铺开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全省21个市州将重点在七大行业继续推行安装COD、氨氮自动监控系统工作,超标排放、拒不执行的企业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四川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四川将重点在造纸、化工、酿造、皮革、印染、制药、城市污水处理七大行业推行安装COD、氨氮自动监控系统工作。目前省环保局已对列入《2006年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单位名单》的排污单位以书面形式规定了限期完成的要求。所有企业采用的自动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取得国家有关的环保资质认定并符合省环保局有关规定,在与省环保局信息中心联网的基础上,保证与省、市、县(区)三级环保部门联网。凡辖区内安装了自动监控系统,均须安装数据接收软件,并指派专管人员对辖区内的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监督管理。根据省环保局要求,全省21个市、州必须在今年4月15日前将《2006年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申报表》上报省环境监察总队,10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联网工作,2007年1月底前全部验收完毕。 这位负责人称,对“故意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自动监控系统,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责令其恢复正常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并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