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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模一样的专利产品提前上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0: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凤阳讯凤阳县的王先生悉心研制的新型农用工具“铁滑犁”正要上市时,和他的发明一模一样的农具却突然在本地市场上市。王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及时向县公证处申请对于购买农用产品的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要求这家农机企业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家住凤阳县总铺的王先生平时喜欢钻研器具发明,经过两年的悉心研究,研制出了
叫“铁滑犁”的一种新型的农用工具,并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取得了发明专利。可是,正当他策划把自己的发明成果在本地上市时,突然发现市面上出现了一批和他的发明一模一样的农具。经打听,原来是本地的一家农机企业在仿制其产品。看着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王先生决定把这家农机企业告上法庭。但在搜集证据时遇到了麻烦,没有发票收据,就没有办法证明该农用工具是在什么地方购买的。经他人介绍,王先生来到凤阳县公证处,申请对于购买农用产品的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王先生的申请,凤阳县公证处的两名公证员和王先生一起来到这家农机企业,以普通顾客的身份购买了涉嫌侵权的农机产品。然后,公证员将买到的农机产品进行了封存,并出具了公证书对整个购买过程予以证明。这样,即使没有发票或收据,凭借这份公证书也能够直接证明销售涉嫌侵权专利产品的事实。

  掌握确凿证据后,王先生理直气壮地把这家农机企业告上法庭,要求这家农机企业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开始,这家农机企业还拒不承认侵权。当他们看到王先生拿出的县司法局的公证文书时,当时便无言以对,不但承认了自己的侵权事实,还表示马上停止侵害,并与王先生达成了经济赔偿协议。至此,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案在公证处的参与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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