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小事”也有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0:57 法制早报

  发送淫秽信息骚扰可拘留

  按照《处罚法》第42条规定,对于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它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5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公共场所拉客招嫖要拘留

  《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 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宠物扰人最高罚1000元

  对于频频发生的宠物伤人事件,《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 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噪音污染 警察随时可能上门

  像噪音扰民这样的“小事”,《处罚法》第75条规定,对于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 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例如,在城市市区噪音敏感区域和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广播的;从室内发 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噪音的,都属违法。也就是说,在家唱卡拉OK时,声音也不能过大,影响了邻居的生活,警察就 可能找上门来。

  飞机上用手机可拘留5天

  飞机在飞行途中,乘客打手机将受到严厉处罚。《处罚法》第34条规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 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 ,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