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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咪表”档案竟成为国家秘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0:57 法制早报

  □本报记者张有义

  □《文化时报》记者李跃武

  4月4日上午,因为郑州市道路上的咪表规划,郑州市民任俊杰向该市中原区法院递交了不服该院一审判决的上诉状 。“我对一审判决很不满意。我要继续把这场官司打到底,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往大的方面讲,它代表着公民的知情权是 不是受到尊重的问题。”走出法院的任俊杰脸色凝重地告诉记者。

  任俊杰是郑州铁路局的一名普通职工,对城市规划研究情有独钟,连他的名片上也印着“对城市广场与城市交通问题 有浓厚的兴趣”。

  为讨“知情权”上法庭

  任俊杰说他是2005年9月开始关注郑州“咪表事件”的。

  2002年,规划局规划批准,郑州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人称咪表公司)在郑州市区沿街道路上设置了300 0多个咪表停车位。由于这些咪表停车位大量占用了慢车道,人行道,甚至盲道,给市民出行带来很大不便,一些市民对此提 出质疑,认为该规划违法。当地媒体多次对此报道,政府部门也曾组织过听证会,但都没有给以解决。

  “是不是规划有错误,如果有,撤销规划许可证,问题不就解决了吗?”任俊杰决定打一场公益官司,起诉规划部门 违规规划路边停车位。

  但是,由于自己没有路边停车位规划材料的证据,为了求证这些停车位是不是咪表公司擅自设立的,是否经过规划局 审批,他只好到规划局和规划局下属的城建档案馆,查询该局为咪表公司颁发的停车位规划许可证文号及相关材料。

  没想到自己几次碰壁:对方先是说“此事不对个人”,继而又说“未经领导批准,不能查阅”。跑了几次后,他委托 律师开出公函前往查询,又被对方以“涉及

国家机密,不能对外”拒绝。

  2006年1月10日,任俊杰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规划局和城建档案馆“行政不作为”, 请求依法判令规划局和档案馆向其提供为咪表公司颁发的停车位规划许可证文号相关材料。2月27日,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原告有权查阅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但没有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涉及或者行政机 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因此,原告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

  2006年3月29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驳回任俊杰的起诉。

  接到判决书,任俊杰当即表示自己要坚决上诉。

  “咪表案”背后的政府利益

  “早在我打这场官司之前,郑州多家媒体就曾经对分布在道路上的咪表问题做过报道,对其幕后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 。事实上,它的背后是地方政府的巨大经济利益被侵占。”任俊杰告诉记者,“咪表案”的内幕颇深。

  “咪表公司两年没向政府缴纳一分钱的公共资源使用费,财政每年还要补给他们200万元,这是为什么?据从郑州 市财政局了解,当初的分成比例没有约定,市政建设损坏咪表的补偿标准也没有约定。有关部门调查发现,一些咪表停车位是 咪表公司自行设置的,没有经过规划部门的同意,咪表公司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掠夺公共资源?谁给了他们这个权利和胆量? ”

  任俊杰说,2002年八九月,郑州市两次对市区沿街道路3056个停车位进行公开拍卖,咪表公司全部“拍得” 。其实,早在2000年,郑州市政府的92号、2001年42号文件已经明确:郑州市的咪表停车位经营权给予现在的咪 表公司。既然有文件“内定”,为何还要“公开拍卖”,这不是做秀是什么?

  “咪表”应该坚决取缔?

  “我们许多城市并不适合咪表,它带给人们更多的是麻烦!”任俊杰自称对咪表十分了解。

  “咪表”的名字是个泊来品,是香港对电子记时表的称呼。1935年在美国最先采用对停车计时刷卡收费,随后风 行欧洲,并在亚洲的日本和中国香港普及。1993年,这种收费模式在我国广州悄然登陆。1997年深圳正式推出其管理 模式。此后,全国一些地方纷纷仿效。但是不久,问题接二连三地出现。“咪表”在各地几乎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从其 在一些城市得到的“礼遇”就可以看出端倪:

  2003年6月起,深圳市交警部门已分期分批取缔了26条路段上的近千个设置不合理的咪表停车位,原咪表路段 增加了禁停线、设立了禁停标志。此后交警部门再次出动,在2004年1月31日前拆除市主干道和次干道上的全部咪表。

  1999年4月,150多块咪表在北京开始试运行。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在具体操作中不能正常使用。最 后只得重新更换了新咪表。

  2005年5月,上海市中心一条路段首批共安装27台咪表试运行,不到两个月,不少试用点故障频发,27台咪 表几乎成了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部分路段咪表停车位设置不合理,占压盲道、人行道及行车道路段,造成车辆拥堵;咪表企业垄断经营,停车收费 过高;咪表协管员态度蛮横,强制消费者买泊车卡,不买卡不让停车,遭成车主强烈不满。这就是郑州咪表存在的问题,其他 城市也好不到那里去。”任俊杰说。

  “人们只看到咪表带来了观念的更新,效率的提高,使城市的品位上升了一个档次,所以大都认为只要加强管理就能 解决问题。这是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所以我建议坚决取缔!”

  “咪表”案为

  “知情权”助力

  张国法律师:从开始立案到一审败诉,这起为讨“知情权”而引发的公益诉讼,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这起案件 谁胜谁负已经不是那么重要,我们更看中的是它的意义:如何界定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怎样保障公民知情权在司法实践中的 一次有益探索。”张国法律师4月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

  他说,目前,全国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上报国务院,进入立法程序,从这个大的背景下来看待此案,本 身就有着不同凡响的意义。

  张树义教授:具体到本案,咪表停车位涉及收费,和部门利益紧密相连。到底算不算涉及国家秘密,目前的《保密法 》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张树义教授认为,两被告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停车位规划信息很难让人信服。在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人行 道上规划咪表停车位怎么就成了国家秘密?他认为,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去了解这一规划过程:“不让老百姓知道怎么让老百姓 去做?”

  朱芒教授:行政法专家、华东政法学院副教授朱芒认为,普通市民与政府部门因政府信息不公开而较真儿——这样的 案件,可以让政府在推行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感受到来自外部的压力,对进一步建设透明政府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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