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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城管执法骂脏话将会被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1:01 重庆晨报
重庆规定城管执法骂脏话将会被开除

市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刘朝富坐镇本报热线,就市政执法有关问题解答市民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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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珺波)昨日,市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刘朝富坐镇本报热线,就市政执法有关问题解答市民疑问。在昨天的热线电话中,市政队员如何文明执法成为了市民关注的焦点。

  市政执法出台7条禁令

  温先生:几年前我亲眼目睹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野蛮执法,不仅语言不文明而且行为粗暴。请问市政部门对于执法者在执法程序中有何具体要求?

  刘朝富:这几年来,市政部门在文明执法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每年都对队员们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最近市政委还出台了市政执法7条禁令,禁止说脏话、禁止动作粗鲁、禁止滥施处罚、禁止毁坏当事人的物品、禁止对当事人采取粗暴的强制行为、禁止赌博、禁止在公众场所酗酒划拳。

  温先生:如果队员违规市政部门会如何处理?

  刘朝富:轻则下岗进行3个月培训,重则清出执法队伍。几年来,市政部门对队伍进行了多次整顿,一些思想素质低下、执法粗暴的队员被清理。

  市政执法不再“硬碰硬”

  陈先生:我个人认为行政执法难度相当大,管与不管本身就是个矛盾,如果不管,市政执法部门就是不作为;如果管,在实施职能时与当事人的矛盾十分容易激化。你们是如何来控制和避免冲突?

  刘朝富:“硬碰硬”的执法方式让执法人员吃了不少亏,市政执法人员被打的事件时有发生,经过多年的摸索和总结,市政执法不再采取“硬碰硬”的“笨办法”。目前,市政执法正在推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譬如璧山实行了对进城卖菜的农民只教育不罚款的政策;沙坪坝采取“温柔执法”,成立了市政执法女子中队,让女队员礼貌文明地实施行政执法,避免了在执法中矛盾激化。市政部门规定,如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发生摩擦,须立即报告上级,通过警方或有关部门配合解决,不准与当事人直接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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