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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宝山塔陵投资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1:22 民主与法制时报

  都江堰宝山塔陵的6000多投资者,怀揣着得到丰厚利润回报的朴素愿望,用自己的养老钱、保命钱购买了塔位。 然而,他们的希望在两年后破灭,不仅没有得到期望中的利润,自己投进去的钱也要不回来。

  □特约撰稿王甘霖

  发自四川都江堰

  4月5日,清明节,太阳刚刚露出半张脸,刘秀英已经坐上了开往“宝山塔陵”成都办事处的公共汽车。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刘秀英不是去扫墓,而是去要回自己17万元的投资款。她到“宝山塔陵”成都办事处的时候, 已经有另外几位讨要投资款的人聚集在那儿了。办事处刚上班,他们就一起进去。不过,没有10分钟就出来了,沮丧和无奈 写在每一个人的脸上。对于刘秀英,这已经是她第12次无功而返了。

  高利润诱饵套取1.6亿元资金

  刘秀英是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六社的农民,年近花甲。

  她陷入“宝山塔陵”投资是从2003年开始的。那年5月,四川都江堰市宝山塔陵园的两名销售人员来到她家,并 用车子将她接到陵园游玩。在游玩期间,陵园的销售人员给她看了一份都江堰市民政局的红头文件,并说宝山塔陵园是政府办 的,投资政府办的陵园,没有任何风险不说,两年之后就可以返还全部投资款项,并能得到10%到50%的利润回报。

  刘秀英与老伴商量后,认为投资政府的事业确实不会有风险。同年7月9日,刘秀英花1.1万元在宝山塔陵园购买 了一个塔位。

  一个星期以后,宝山塔陵园的车子又开到她的家门口。销售人员说,陵园为感谢广大投资者,决定带他们到都江堰去 旅游,每个人只需花10元钱就可以在都江堰游玩一天。

  刘秀英和其他许多老人一起,被宝山塔陵园的大巴车接到了都江堰。一边游玩,陵园的工作人员一边给他们宣传宝山 塔陵园的政策:你们的钱存在银行要交利息税,投资在宝山塔陵园不但没有税,而且还有丰厚的收益。两年期满后,你们可以 直接到陵园来领取本金和分红款;如果你们不方便走动,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主动给你们送上门。

  刘秀英和老伴商量后,决定再次投资2.4万元给宝山塔陵园,购买了两个塔位。

  这年10月,宝山塔陵园用同样的方式,把一些投资者接到都江堰去旅游。并向他们宣传:仅剩的几十个塔位马上要 涨价了,如果现在不投资购买,你们会后悔的。

  前两次投资购买塔位的钱,全部是刘秀英夫妻俩这么多年做生意积攒下来的。刘秀英说,她这次没有与老伴商量,竟 然用家中的拆迁补偿款13.5万元全部购买了塔位。

  据初步统计,像刘秀英一样的投资者有6000多人,他们中的多数是退休或下岗职工。怀揣着最朴素的期望:得到 丰厚的汇报,许多人都把自己所有的家当押在宝山塔陵园。据记者了解,从2001年到2004年的四年时间里,宝山塔陵 园在四川各地设立了数十个办事处,其销售人员在高峰期曾达到1000余人。他们通常到一些社区、甚至到居民家中做宣传 。在四年时间里,宝山塔陵园用此方法一共集资了1.6亿元。

  “宝山”得名于“保山”?

  都江堰陵园成立于1999年,开办资金539万元,主管部门是都江堰市民政局。

  根据都江堰市民政局一份《公告》显示,宝山塔陵园由都江堰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与四川三线建设公司及该市白沙乡 人民政府(现为紫坪铺镇人民政府)联合修建。竣工后的陵园共有一个主塔、两个副塔,共有塔位7万余个(记者注:实际只 修了一个主塔)。该项目选址在白沙乡白沙村灵岩山脚,占地42.3亩,主塔高59米,两座副塔高55米,总建筑面积1 .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88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据投资者们介绍,陵园管委会为了吸引他们来投资,多次邀请省、市民政部门的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并当着这 些领导宣传投资回报政策。

  为了证实这些说法的真实性,几位投资购买塔陵的老人向记者出示了几张省、市民政部门领导到宝山塔陵园开“动员 投资会”的照片。在这些照片中,出镜率最高的是原四川省民政厅厅长姜保山(2005年12月退休)。

  因此,在老百姓中也流传着“宝山塔陵园的名称是由‘姜保山’而得名”。

  借鸡生蛋,鸡却被吃

  2001年,宝山塔陵园主塔竣工,而骗局也就随之展开。

  陵园的销售宣传资料显示,购买塔位分为“固定购买”和“投资性购买”。所谓“固定购买”就是在已经修建好的主 塔中固定购买一个或者多个塔位,可以是自己买,也可以为亲人买。“固定购买”只是一种纯粹商业买卖关系,不存在投资回 报。

  “投资性购买”是你可以购买一个甚至几个不固定塔位,或在陵园里的理疗中心、康复中心、娱乐中心等老年服务设 施区域购买铺面、营业场所等(记者注:这些所谓的“设施”至今未修建)。

  对于“投资性购买”者,除了购置合同以外,宝山塔陵园与客户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载明:“ 客户在买卖塔位、老年服务设施满两年以后,可以按照客户的要求更名或转让,实现保值、增值、部分变现。”

  同时,宝山塔陵园还在一份《市场前景投资报告》的资料上宣称:“宝山塔陵具有永远的市场需求,而宝山塔陵投资 无风险,毋须花费精力,回报却极高,年获利可达5%至100%。”

  宝山塔陵的一份《更名工作措施》显示:“为了感谢老客户对我们营销工作的支持,对两年到期全额或部分金额购买 产品的客户,将国家回收塔位的金额,给予前期1:1比例连本带息一次性结清,并且提前支付两年的保本红利。”

  投资客户们认为,按照合同和陵园的宣传资料显示,所谓的“更名”就是投资两年后,退还全部本金,并给予5%到 100%的利润。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两年期满后,这些投资者都陆续到宝山塔陵园兑现本金和分红,但他们得到的回答始终是“等 待”。无数次地“等待”以后,他们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

  刘秀英说,宝山塔陵园用“借鸡下蛋”的办法集资,到头来,“鸡”下“蛋”后,他们把“鸡”也给我们吃掉了。

  另一位投资者董丽萍向记者介绍,有位老人因患癌症卧床不起,急等着退钱做手术,但一直没有等来,最后这位老人 在遗憾中离开了人世。董丽萍自己为了退款,她不得不从遥远的东北来到成都,在成都市郊租房等待。

  为了讨要被骗的钱,这些老人多次到都江堰、成都市、四川省有关部门上访,但至今未收回他们的“投资”。

  尴尬的“10·18协议”

  2005年10月18日,宝山塔陵销售方曾与塔陵客户的部分代表达成了一个《分期还款协议》,并将内容刊登在 10月20日的《成都晚报》(以下称“10·18协议”)。该《协议》称:从告示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 客户可以按照购买时间前后依次办理更名、转让手续,8年内退还本金;利息部分在2014年1月1日起按票据号依次发放 ;利息均高于银行利率。

  然而,这份宝山塔陵苦心研究的《协议》并没有安抚住全部客户,有1200多名客户对“10·18协议”表示不 满,认为这是在采用缓兵之计拖延。一位客户代表告诉记者:“我们肯定不同意‘10·18协议’。8年的期限太长了,谁 敢保证我们这些老人一定能活到8年之后?而且上了年纪病也多,几万元对我们来说就是防老、救命钱啊!”

  这1200多名客户认为,他们已经等了三年、甚至四年,宝山塔陵依然不能履行“两年还本”的承诺,因此他们要 求必须在一年之内退还他们的本金。此要求遭到宝山塔陵方的拒绝。

  针对不同意“10·18协议”的1200多名客户,都江堰市政法委一位姓朱的副书记向客户代表表示:要相信政 府,现在成都市、都江堰市两级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调查工作在有序而艰难地进行,政府将于12月23日给代表们一个满 意的答复。

  客户代表们告诉记者,到了2005年12月23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出具了一份答复:“根据调查显示,都江堰 民政局在塔陵销售中存在很多问题;调查统计的资料与宝山塔陵提供的销售资料存在很大差距。为了确实摸清宝山塔陵的销售 情况,政府要求所有购买了宝山塔陵的人员从2006年1月4日开始重新进行登记。”

  一些客户代表认为,共有6000多人购买了宝山塔陵,全部重新登记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即便重新登记完毕, 就真的能彻底解决问题吗?这么拖延下去,不知什么时候才可以拿到自己的钱。

  资金去向之谜

  按照都江堰市计划委员会当初对宝山塔陵园的立项计划:一座主塔、两座副塔的投资总额为2880万元。而如今, 宝山塔陵园只修起了一座主塔,两座副塔并未修建。很显然,宝山塔陵园修建所花资金肯定没有达到2880万元。那么,所 集资的1.6亿又哪去了呢?记者来到宝山塔陵园采访时,几位工作人员都表示,他们只负责塔位销售等日常工作,对这些事 不清楚。

  去年12月,宝山塔陵总经理张某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称,宝山塔陵一共有1.5亿多元的销售额,其中 有6414万元用做了塔陵的建筑款,几年下来销售提成以及工资等款项共4300万元,民政局、白沙乡政府等部门拿走1 000多万元(其中民政局提走“管理费”366万元、殡葬改革基金若干,乡政府拿走296万元),已经“回购”了价值 近6000万元的产品。张认为塔陵销售绝对不是“非法集资”,因此他坚持用“回购产品”代替“退赔”。

  张某还说,对此退赔款“政府不埋单”,其来源主要靠塔陵的销售款。宝山塔陵现在每月有六七十万元不等的销售额 ,扣除其他费用,全部用来兑现退赔,如无意外,8年内应该可以全部退赔。

  针对张某的这些说法,记者到都江堰市民政局求证,但遭到拒绝。

  宝山塔陵园在2001年至2004年的时间里一共非法集资了1.6亿(或如张某所言“1.5亿多元”)。除去 修建陵园的款项(不足2880万元),其他款项究竟哪去了,为什么不能按期退赔客户呢?

  为了查清这些问题,2005年11月中旬,成都市已经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由一位副市长和都江堰市一位副市长牵 头,会同成都与都江堰国土局、税务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塔陵集资事件进行调查。

  投资者向永寿告诉记者,专项工作组的工作人员曾经告诉过他,都江堰市一位副市长曾经以“考察”的名义就在宝山 塔陵园报销差旅费1.7万元,其他“礼金”和“请客”的费用甚至用白条做账。

  泛滥的传销式炒墓

  据记者了解,2000年,成都市的公墓、塔陵不过20余家,目前竟达到50多家。一个塔陵能够放置8至10万 个塔位,而成都市年均去世人口为6万。

  在都江堰市,就有宝山、立福等5个塔陵园。有位业内人士戏言,赚死人钱已经成为都江堰的“支柱产业”之一,更 有知情者向记者透漏,宝山塔陵园非法集资1.6亿元只暴露出该市一方面的问题,都江堰陵园企业非法集资的金额已经6亿 元,只是问题还没有彻底暴露出来。

  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改革的文件规定,没有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不能购买塔位,塔陵严禁预售。《四川省公墓管理条 例》、《成都市公墓管理办法》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炒买炒卖墓位、陵位;除一方已入墓的夫妻合葬墓外,不得预售 墓位、塔位;“墓位、塔位不允许作为一种投资方式”,上述情况如有违犯,一经查实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 款。

  虽然有这样的政策、法规的规定,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许多地方民政部门由于不能“严于律己”,所以对这些政 策、法规也无法落实;再者,人死火化以后再去购买墓位、塔位的规定也不切合实际情况,许多人都是在死亡之前就为自己买 好了墓位、塔位。

  在消费的要求与政策、法规的规定偏差的时候,一些殡葬业开发主也就利用这个机会,迎合消费者,大肆进行“炒买 炒卖墓位、陵位”。或者像宝山塔陵园一样,一个名字可以购置几个或者几十个墓位、陵位,两年再“更名”。有关人士认为 ,购置多个墓位、陵位再更名的做法,实际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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