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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无违建"街道今起公示 最终评判权交给市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1: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经过市区两级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核查组一个多月的现场监督检查,备受关注的“大拆违”兜底措施——无违法建设街道(乡镇)和社区申报工作,近日取得实质性进展。市查违办自今天起到4月25日,将首批申报并通过初步核查的11个街道(乡镇)向社会公示,接受市民监督。

  “创无违”推进“大拆违”

  2005年10月9日,市查违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无违法建设街道、社区”活动,一方面检验“大拆违”效果,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大拆违”。而对于影响城市形象的“城中村”和“危旧房生活小区”的拆违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开发计划来专项推进,在评定无违法建设街道、社区工作时,这两项内容不列入考核范畴。

  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创无违”并不表示撒手不管,对违法建设除了继续严肃查处外,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研究探索,制定出比较完整的控制并打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最终评判市民决定

  据介绍,“创无违”开展以来,各区、开发区均表现出积极姿态予以响应。到3月初时首批11个街道(乡镇)和74个社区已向市查违办申报。市区两级查违办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街道和社区逐户走访核查。经过一个多月的复查,市查违办认为11个申报单位基本达到无违法建设街道(乡镇)的考核标准,决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查违办有关人士透露,公示期间如无举报投诉或虽有举报投诉但能及时整改拆除的,公示期满后,报请市查违领导小组正式确认,并命名首批“合肥市无违法建设街道(乡镇)”。市查违办下一步还将陆续公示“合肥市无违法建设街道(乡镇)”,希望全市城区所有街道、乡镇都能尽快达到无违法建设的目标。

  市查违领导小组组长黄同文表示,申报“无违”工作将坚决坚持公开与公正原则,评判权最终交给市民。其间市区两级查违办将一边明查暗访申报单位,同时随时根据市民举报进行核查与查处(举报热线:2653387、2614310)。

  (记者宋功林)

  新闻链接

  合肥市首批申报“无违建”街道(乡镇)名单

  瑶海区:胜利路街道、磨店乡;

  包河区:芜湖路街道、巢湖路街道、宁国路街道;

  蜀山区:琥珀街道、西园街道;

  庐阳区:海棠街道、杏林街道、亳州路街道、逍遥津街道。

  “创无违”标准

  一、街道(乡镇)辖区内无违法建设;二、完成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任务,拆除后的空地及时进行绿化、美化、硬化;三、无新的违法建设现象发生;四、违法建设拆除后的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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