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热闹的人说:“你打死人了” 吓死打人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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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1:33 汉网 | |||||||||
汉网消息 据《哈尔滨日报》报道旁观者一句“你打死人了”吓死打人者,而法院判被打者赔钱。 2004年6月9日,哈尔滨平房区张某开车不小心碰倒了邻居赵某家门口的石头,没等张某说话,赵某就开始殴打张某。后来张某被打得昏死过去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在人群中有一个认识赵某的人对他说,老赵你摊事了,把人给打死了。赵某赶紧起来一看,张某的
看到张某的样子,赵某栽倒在地,大小便失禁,没了知觉。这时,120急救车也到了,见老赵也晕过去了,就赶快抢救他,但是,最终没能抢救过来。后经公安部门鉴定,结论为赵某生前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合并高血压,在外界因素作用下,并发急性心功能衰竭死亡。而张某在被送往医院12个小时以后苏醒了过来。 2004年底,赵某的妻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于2005年1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张某赔偿赵妻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药费等共计82000余元。 对于这样的判决,很多人表示不能理解。有位邻居说,他自己打人,又不是人家打他,他自己吓死的,不应该判对方赔这么多钱。 对于这些看法,平房区法院的法官认为,赵的死亡与他生前和被告发生的争执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双方应各承担一半的民事责任。 张某家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判决除赔偿数额上有调整之外,基本维持一审判决。 一位律师表示,当时说“老赵你摊事了,打死人了。”的那个围观群众也应该承担责任,应追加他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