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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局长:佛教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1:3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 (记者魏武)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会长叶小文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在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佛教作为有着深刻和谐思想与和平理念的宗教,可以在缓和因快速发展引起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叶小文说,进入新世纪之后,世界经济总体呈发展态势,中国的经济发展尤其迅速
,与社会财富分配相关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在这种情况下,佛教可以引导信徒平静和理智地对待身边事,及时调整心态。

  专家认为,近年来,不同国家、民族、宗教之间对立与冲突愈演愈烈,正在挑战人类的智慧与文明。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促进世界和谐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深刻思考和前瞻对策。宗教力量是中国借助的重要社会力量之一。”叶小文说。

  面对国际形势变化和国内改革、发展与稳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明确提出,必须加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5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向全世界郑重提出了“共建和谐世界”的理念。同年1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法国发表演讲,进一步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构建和谐世界的主张。

  “在经济全球化、扩大对外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的发展,中国的和谐离不开世界的安宁。”叶小文说。“建设和谐世界是中国建设和谐社会、坚持和平发展的理论延展和实践成功的外部条件。”

  叶小文说:“中国对内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对外呼吁共建和谐世界,双向互动,内外兼修,体现了中华文化的深邃智慧,彰显了中国政府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建设性形象。”

  他说,中国的“和谐”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作为佛教重要思想之一的“和合”思想。崇尚和平和谐和慈悲济世的佛教精神,无疑会在中国佛教徒,乃至主张社会和谐发展的其他人群中形成巨大的推动力量,从精神层面将中国和世界和谐的步伐推向前进。

  叶小文表示,可以期待,以佛教“和合”精神为重要依托的“以和为贵、和而不同、和实生物”的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得到继承和创新。

  佛教是中国信众最多、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宗教。无论在中国的文化典籍还是在当代中国人的里巷俗语中,人们随时可以发现最初源自佛教的语言和文字。

  叶小文说,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和谐是一项关乎人类社会未来的系统工程,各种文明,包括基督文明和伊斯兰文明,都可以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以追求圆满和谐为指归的佛教,可以做出独特的贡献。

  他介绍说,2006年4月,中国将在东部的浙江省举办主题为“和谐世界,从心开始”的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它既是为世界佛教搭建的一个对话交流、团结合作的高层平台,也是向所有热爱和平的世人敞开的开放的平台。”

  “随着世界的目光日渐向中国聚焦,我相信,佛教将因中国而大放异彩,中国也将因佛教而‘拈花微笑’,”叶小文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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