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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3:28 广西新闻网

  编者按:为了进一步做好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报道,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等五家新闻媒体对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教育厅、卫生厅、农业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文化厅、广播电影电视局、水产畜牧局、信用联社等13个厅局进行了采访。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各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重要措施和先进做法。从3月31日起,本网将每天推出一篇对厅局领导的访谈,并同时推出“群策群力 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敬请关注。

  广西新闻网记者 黄玉婷

  一直以来,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在转移农村劳动力和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明确要求,要把工作重心逐步转向农村的形势下,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承担哪些主要工作职责,其工作目标是什么?为此,本网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于祖毅。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于祖毅。《当代广西》记者李力摄

  记者:于厅长您好!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于祖毅副厅长(以下简称于副厅长):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有:一是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二是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三是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记者: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中,总体的工作目标要求是什么?

   于副厅长:一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筹城乡就业,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争取在“十一五”期间,使每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58万人,其中自治区内跨县转移新增18万人,向广东等地新增输出40万人。

  二是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十一五”期间,每年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

  三是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力争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

  四是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及时提供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及时做好工伤待遇支付工作。

  记者: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履行这些工作职责中,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于副厅长: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抓好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推进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认真履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责,为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服务。

  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民工保障紧制度,扩大其使用范围,并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是科学确定工资指导线、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

  三是规范农民工的劳动管理;四是依法督促使用农民工的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禁止使用童工。

  五是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民转移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以招工为由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是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七是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八是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农民工权益。

   记者: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哪些具体的工作措施?

  于副厅长: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我们的工作主要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努力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项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我厅一直以来在做的工作。

  一是认真清理了涉及农民外出和外来务工农民的有关政策和各种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了一切针对农民工的收费,并为转移到城镇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仅南宁、柳州、桂林三个劳务输入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十五期间就为137.18万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公共职业介绍服务。

  二是驻外机构加强了对转移到区外的农村劳动力维权工作力度,据不完全统计,自治区本级的驻粤劳务工作站2005年与当地协调关系共计543次,深入企业看望劳工4133人次、探望工伤、住院病号87人次,处理劳资纠纷共共1023人/299起,接待劳动政策法规咨询12852人次;处理突发事件573人/21起,救助有困难农民工490人。同时各市也开展相应维权工作,如崇左市2005年为本市1020名外出务工人员办理维权事项,追回拖欠的工资款项达20多万元。

  三是加大了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和职业中介机构职介行为,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监察和处理(注:有关数据监察处正在汇总)。

  四是开展春风行动,通过送信息、送岗位、送政策,促进26.64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记者:于副厅长,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在近期计划开展哪些有关工作?

   于副厅长:近期开展的有关工作挺多的,主要有这么一些:

  一是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提高转移就业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专业人才。我厅今年计划对40万农村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使其提高职业技能后实现转移就业。

  二是抓好2个全国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10个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15个农村转移就业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建设,如:自治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上林县,根据市场用工的需求,结合本地农村劳动力的特点,开展了针对性、实用性和灵活性较强的技能培训,今年以来开展了电子装配、车缝、计算机操作等3个职业(工种) 326人的培训,培训合格率74.5%。

  三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农民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促进其转移就业,为增加务工收入创造条件,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

  在今年的“春风行动”中,广西劳动力市场把收集来的就业岗位信息33.1万个和全区印制的“春风卡”等宣传资料143万份,通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免费将资料送到农户或者农村劳动者手中。截止今年2月底,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为24.6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58万人的42.48%。如:南宁市今年2月16日,举办了“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启动仪式”,全市12个县、区1095名外出务工人员佩戴大红花,分乘28辆大巴车,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护送到广东10多个城市。2005年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2495元,其中工资性收入907元,占36.35%。许多农村劳动者通过外出务工,增加了收入,有的买了摩托车、有的添置了家电、有的建起了新房。

  四是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鼓励有创业愿望的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返乡创业,并通过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通过对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采访,我们了解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将通过逐步实行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解决农村劳动者进了城后可以实现有工作、拿得到工资,伤残有保障的问题,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

  编辑:王香菊作者: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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