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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名牌产品评定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3:44 锦州日报

  本报讯王宝库、记者李瑛琳报道:从即日起,市名牌产品评定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这是我市首次开展这项评定工作,凡获得市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

  去年8月,市政府颁布了《锦州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市推进名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评定工作。名牌产品的申报条件及范围
是:产品生产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和技术条件,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全市同行业前列;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或者产品质量认证,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产品实物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在市内同类产品中处领先地位;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信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产品的销售额、利税、市场占有率等经济指标在全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生产资料产品的销售额、利税要分别达到10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生活资料产品的销售额、利税要分别达到500万元和50万元以上;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程度较高。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从4月1日起至30日结束,报名电话:3183063。

  市推进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组织人员对企业现场进行审核,并上报推进名牌战略领导小组评定,评定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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