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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让利”损5000人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揭东地都镇发生2000元包下近百亩溪段“渔利案”

  本报揭东讯记者黄蔚山、通讯员汤少雄报道:实际仅花2000元就能包下近百亩的溪段养鱼虾,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在揭东县地都镇钱后村,就爆出了一宗因村支书违反《村民组织法》,私自将该村总共143.6亩的溪段低价私包给原村主任父亲,侵吞集体利益的案件。此案经地都镇和该村16位村民代表查实后,引起了揭东县委、委政府高度重视,地都镇
委书记蔡淡群向记者表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追回非法所得的“承包款”,以实际行动维护5000村民的利益。

  据调查,地都镇钱后村地处205国道榕江北岸,全村有5000多人口,村民以农、渔为生,集体经济十分薄弱。村内有环绕周边不规则的大小不等溪段(堀)长约5000米至6000米左右,经该村村民代表16人分三组花一整天时间,认真丈量查实溪段实际面积约为143.6亩。

  2002年前,该村界内所有的溪段招标承包都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及村二委成员讨论后通过公开招标,再由个人承包养殖捕(养)鱼虾蟹,最高年承包额达3.8万元,最低也有3万元左右。2002年3月,村二委五位成员又先后召开会议,经“集体”讨论后,同意将本村界内所属的溪段发包给村民郑映辉(系当时的村主任之父亲)经营承包,村“会议记录”分明写着:“承包期一年承包款按3.5万元上交村集体。”但会后,身为该村支部书记的郑松光却以种种理由瞒过村干部,“说服”了个别人,就自作主张将143.6亩溪段一次性私下发包给郑映辉并签订四年承包合同,承包款却突然降为1.5万元,事后也没有及时公布,造成广大村民都被蒙在鼓里,影响极坏。

  经地都镇查实:郑映辉获“承包权”后,又采取投机取巧的办法,将其中47.1亩的溪段划成四五等份后分别以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高价”违法“转让”发包给郑玩合等四人。郑映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其中郑盛辉向他承包新埔前5.6亩,每年就得向他上交“租金”4000元。这样一来,一年郑映辉仅花下2000元便得到近百亩的溪段。有村民初步估算,郑映辉投机取巧,钱后村集体应有的溪段实际收入承包款从2002年12月至今年12月间四年就损失超过数万元,直到今年3月底东窗事发后,身为村支书的郑松光才在事实面前承认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低价“让利”原村主任之父亲从中“谋利”的违法事实。几位村民说:这种投机取巧手法,损害了5000多人的集体利益。

  事发后,地都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4月上旬起组成调查组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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