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就业优惠证适用范围扩大增加到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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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5:1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莉) 从今年5月1日起,所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这项变化将使享受优惠的失业人员增加一倍。由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内容都发生了变化,今年五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发放新版《再就业优惠证》。 根据最新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三类人员可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这三类人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国企关闭破产、调整搬迁需要安置的城镇职
今年五一本市将开始发放新版《再就业优惠证》,不过此前的旧版《再就业优惠证》仍然有效。昨天,有关部门还表示,从即日起,本市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以及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因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享受税收定额扣减优惠政策的定额标准,一律上浮20%,为每人每年4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