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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撞了自行车 一人当场死亡 事发龙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5:38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10日龙南讯(钟新桃 特约记者 赖生文 报道) 4月9日5时30分左右,江西省龙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的电话骤然响起,有群众报案称:105国道龙南县东江乡路段一骑自行车男子被撞后身亡,肇事车已逃离现场。

  又是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接警后,交警大队临塘中队、事故处理科的民警、分管事故的甘洪波教导员及值班的廖彩东副大队长迅速赶到出事地点展开调查。现场发现一具
男尸和一辆自行车,年约30多岁的死者约在半小时前身亡。经仔细勘察,现场除留下车辆红色塑料碎片及大灯玻璃碎片外,还有一串滴血印往县城方向延伸。

  经过分析讨论及仔细查看自行车被撞痕迹和现场散落的塑料碎片,可断定肇事车辆为太子式二轮摩托车,从而推断事故是由摩托车驾驶从后面撞自行车后造成。塑料碎片上残缺的“车辆使用税”标志,可以确定车辆为本地车。根据现场留下的滴血印,摩托车上人员已受伤的可能性极大。曾剑大队长果断决定调集精干警力实行“地毯式”排查:由临塘中队民警负责到出事地点周围,调查死者身份;由城区中队民警到县城各医院或周边乡村卫生所调查凌晨是否有来人就医的情况;由事故科民警到附近村庄寻找可能出现的目击者,一场侦破攻坚战就此拉开序幕。

  7时许,城区中队负责到县城医院调查的民警反馈回信息,县城人民医院有一受伤人员于清晨6时入院,办案民警即赶往医院,发现伤者因伤势过重不能讲话,但在伤者身旁的李某却一口咬定是伤者自己驾驶摩托车摔伤的。民警要求李某到受伤的现场看一下,李某以记不清为由拒绝。民警遂询问经过,李某对所提问题均答非所问,对关键情节闪烁其词,不作肯定回答。 民警对李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7时27分,李某终于说出了事故的原委:李某叫李全辉,4月9日5时30分,其与同伙陈某驾驶赣B-02L85二轮红色“大福”牌摩托车从县城沿105线准备到临塘汤湖洗澡,在回来的路上因车速过快,撞上同方向的自行车,事故中陈某也已受伤。肇事后由李全辉驾车搭乘陈某迅速逃离现场,在县城龙鼎大道,李某将肇事车藏于住处后,再打“120”把陈某送到人民医院,谎称陈某是自己骑摩托车摔伤住院,企图逃脱法律的严惩。

  至此,龙南交警仅用2小时就破获这一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周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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